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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市检察院召开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时间:2021-01-27 08:47:14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市场正常秩序。近日,市检察院组织两级院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加强类金融机构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具体内容,通过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各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并纷纷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此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最后,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针对下一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检察干警要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战略高度,将专项行动纳入全市检察工作大局认真谋划,成立专责小组、积极履职,科学精准防控风险,为有效整治地方金融领域行业乱象贡献检察智慧。二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加强检察干警自身监管,全面核查全市检察人员及亲属参与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机构等20家地方类金融机构情况,并签订承诺书。两级院干警要强化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行为,自觉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自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严禁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三要全面线索核查。要做好案件线索摸排工作,对近年来办理过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案件全面筛查,对于发现的公职人员参与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机构等地方类金融机构投资的行为要及时汇总上报。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市检察院在办理好相关案件的同时,要勤思考、多探索,及时总结经验,通过运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典型案例,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从多方面、多渠道对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性进行全面宣传,增强公职人员对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的鉴别能力,有效净化金融行业的环境,引导地方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全面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的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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