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辉主持。全体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5名同志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主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省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主要内容,组织学习了市作风办《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要点解读主要内容和《人民日报》理论文章《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理论品格》,集中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视频《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会议要求,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不断强化检察履职,持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效果,要始终把维护司法公正作为检察履职的根本价值追求,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会议指出,省委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今年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主线和目标要求。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压紧压实责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持续提高防范化解风险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分析,深化落实“三同步”工作理念,持续提升检察案件办理效果。
会议指出,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和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要结合实际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坚定信心决心,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领会,充分认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主动投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中去,把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落实到检察办案中,切实凝聚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和法治保障。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反复研读,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和核心要义,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更好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不断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办案质量,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取得更大成效。
会议指出,持续抓好抓实“质量建设年”,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水平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现实所需,是服务发展大局的迫切所需。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质量建设年”的重大意义,自觉落实上级部署,紧盯各条线核心数据指标,始终绷紧案件质量这根弦,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任务稳进、落实、提升。
会议指出,当前疫情防控仍然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式,要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规定。会议要求,要强化统筹兼顾,高度重视机关内部防控,始终绷紧思想之弦,进一步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执行人员外出报备制度,加强办公场所的消杀工作,确保卫生防控不留死角,坚决筑牢机关疫情防控安全防线。要规范做好外来人员的体温测量、信息登记工作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场所码的查验工作,坚决克服消极麻痹思想,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检察工作不停步。
会议强调,省十四次党代会即将召开,全体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重大意义,为省十四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