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警协作再升级,共同签署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经前期的积极沟通协调,在双方充分交流、探讨的基础上,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促进《实施方案》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经努力协调,在市公安局新成立的执法办案中心确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办公场所,配齐了办公电脑、桌椅等设施,为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提供了基础保障。同时,为切实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市人民检察院制定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制度,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工作职责与人员配置,细化工作职能与沟通机制,深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
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院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为契机,坚持共享理念,做好内外衔接配合,从双赢多赢共赢角度协同推进,着力构建新型良性互动检警关系,不断实现侦查监督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动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