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3月4日上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辉应邀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并就本院办理的五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会上,赵辉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抗诉的理由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围绕当前该类案件办理的法律规定、司法政策对抗诉理由作了详尽阐述,充分履行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审判活动监督的重要方式和制度安排,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相互沟通协作的重要平台,体现了检法两家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理念。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强化与法院的沟通协作,不断完善衔接配合机制,通过检察长依法参与同级法院审委会对具体案件进行讨论,使法、检之间的学习交流得到进一步加强,更好地发挥法、检两院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共同把关作用,有效建立起监督和配合的沟通协商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推动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司法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嘉峪关、法治嘉峪关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