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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抓学习练内功 促履职增质效

时间:2022-08-01 16:47:52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嘉峪关市检察院检委会学习注入检察官讲堂新元素

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和“质量建设年”要求,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能力大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着眼于提升检委会委员及员额检察官政治领导能力、推动发展能力、检察履职能力和执行落实能力,结合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质效,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开设“检察官讲堂”,首期讲堂对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案例进行专题学习。


案件管理办公室和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分别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八批指导性案例》进行了解读领学,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办案经验分享工作心得,解读法律政策规定,阐释工作难点堵点,谋划下一步工作。参会人员一致表示,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的范围、程序向检委会提交案件或事项,严格会议程序,确保议案议事质量;要把指导性案例作为检察官日常必学科目,学以致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

进一步规范检委会运行程序

要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的范围、程序及时向检委会提交案件或事项,严格落实业务部门提请、分管副检察长把关、检委办审核、检委会审议及执行反馈等程序要求,确保检委会议事决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检委会议案议事质量。

坚持检委会学习常态化

要把学习作为提升法律能力的内生动力,常态化充电蓄能,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可结合检察委员会讨论议题适当增加学习次数。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研讨,不断提升检委会委员的政治法律素养和议事议案水平。

检委会委员带头学

检委会委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等,带动全体检察人员比学赶超,夯实理论知识功底,用于指导办案实践,做到在学中干、干中学,以过硬本领办好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办好检察官讲堂

坚持以检察业务为指导,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定期举办“检察官讲堂”,分析办案经验,复盘重大案件,讲解法律条文。要通过检察官讲堂,让检察官结合工作和办案谈感悟讲经验、谈收获谋工作,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总结凝练具有本地特色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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