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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3-12-27 17:28: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务虚谋实 共促提升

为进一步统一办案理念和思路,不断提高检警之间的沟通、衔接和协作配合质效,共同解决好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短板。12月26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市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博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城区院检察长郭文礼、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永利、公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侦协配合机制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和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通报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近三年存疑不起诉案件办理情况。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执法司法新问题和监督协作新标准、新要求,围绕案件会商、提前介入、行刑衔接、诉源治理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重点就醉驾案件办理进行沟通协商,对醉驾在办案件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司法理念、程序规范、证据意识等方面达成共识。会议还协商解决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以及需要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凝聚共识。要始终坚持共创共建共享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拓展检警双方协作配合的深度、广度,建立健全机制,构建检警常态化协作新模式。二是能动履职,强化监督。充分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有效延伸刑事监督触角,对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监督,规范开展专项检查监督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与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协作配合,发挥作用。充分发挥办公室在消除双方分歧、类案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将办公室作为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开展的主阵地,及时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持续做好刑事政策贯彻、监督前移、信息共享工作,打造“指控犯罪共同体”。

下一步,嘉峪关市检警双方将聚集侦协办从“建起来”到“用起来”的实践导向,进一步激发侦协办内在潜力,通过双向互动,协力互惠,构建刑事案件办理的良性互动机制,推动实现公安执法能力和检察监督能力“双提升”,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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