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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培训会

时间:2024-01-29 15:34:4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加强对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把握和运用,更好发挥评价指标“指挥棒”“风向标”作用,1月26日,嘉峪关检察院组织召开2024年新修订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培训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会议,两级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检察官、内勤参加会议。

会上,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详细介绍了2024年最高检修订优化完善评价指标的主要考虑及修订后评价指标中的竞争指标、中性指标和通报值指标的分布情况,对比以往评价指标,详细说明指标的增删、合并情况,特别是对个别指标含义调整变化着重阐述,促进各部门对指标变化的认识和理解。苏瑜韬副检察长对新修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理解和应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部署要求上来,最高检制定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更加科学和完善,是高度契合我们基层办案实际的,各业务部门务必要组织每一名办案人员深入学习和把握指标的内涵和定义,做到“了如指掌”和“心中有数”。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准确把握评价指标背后的价值导向,优化检察业务管理,突出真考实评,明确业绩导向,把检察监督重点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上来,以整体评价、实绩评价、客观评价促进检察监督质效提升。

二是案件管理部门要做深做实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加强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统计及分析,对各项指标在运行过程中呈现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前瞻性解决意见和措施,有效服务领导决策及检察官办案。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将全面评价、整体评价、组合评价体系思维贯穿案件质量评价始终,加强对业务数据的闭环管理,紧扣价值取向,加强宏观指导,把握分析重点,抓住研判关键,把异常数据、短板弱项作为分析研判的重点,在精准分析特点、精深分析原因、精准提出对策上下功夫,积极运用各项业务数据全面检验案件质量动向、检察业务态势,推动业务数据分析真正实现成果转化、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正确看待和把握评价指标的价值导向,更好发挥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树牢高质效办案是全院、全员的共同责任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深抓检察业务管理,以科学把握38项主要评价指标为主线,在谋划2024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时,要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准确把握评价指标背后的价值导向,杜绝为了“数据好看”而采取“反管理”形式牺牲案件质量,着力通过高质效办案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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