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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嘉峪关市检察院制定《信访事项处理办法》

时间:2024-02-20 10:37:3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检察信访工作,保持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近期嘉峪关市检察院制定了《信访事项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构建市检察院党组领导、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推动落实、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对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职责、检察官首办责任制、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规范,对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或办理信访事项以及两级检察院业务部门办理信访事项中承担的二次性程序回复、调查核实、答复期限和方式、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办法》压实了信访事项首办检察官的责任,有利于推动信访问题法治化、实质性解决。嘉峪关市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形成两级检察机关信访事项处理“一盘棋”新格局,切实保障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创建嘉峪关市社会治理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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