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博伟主持,全体在家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3名同志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若干措施》等内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是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科学阐释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找准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及加快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三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把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学习贯彻,准确落实上级巡视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推进政治监督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会议强调,要切实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规范学习管理,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素养、执政本领和发展能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要立足理论武装,做好“深化”文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主线,确保学习内容充分体现党中央精神和要求,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日常管理,做到全年学习有计划、学习时间有保证、讨论发言有记录、学习交流有成果。要突出政治建检,做好“内化”文章。要深刻把握中心组学习的政治性、思想性要求,严格遵守学习规则,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树立良好学风。要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在政治学习上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积极组织支部党员、部门干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交流研讨,引领带动本部门、本支部、本单位形成学习热潮,为学习转化创造整体合力。要聚焦学用相长,做好“转化”文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紧密联系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紧密联系自身岗位要求,用好调查研究“传家宝”,走出办公室,走到履行职能的“田间地头”,全面了解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分析研究,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疑点难点堵点,用理论指导实践,努力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