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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十条措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时间:2024-03-04 11:24: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主题教育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通知》要求,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本院实际出台十条措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力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助推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预算管理“硬约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源头管控,优化支出结构,从源头上把好预算编制关,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将“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优先编制“三保”预算,优先执行“三保”支出预算,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筑实“三保”底线。

打好节流减支“铁算盘”。坚持“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和水电费等支出预算。倡导绿色办公,推行电子化、无纸化办公,严禁长明灯、长流水,严格办公用品、办公耗材规范领用,严格公务用车派遣审批,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养成勤俭持家、绿色低碳的良好习惯,全力营造人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新风尚。

严管项目资产“控源头”。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严控工程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

打好内控监督“组合拳”。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禁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坚持花钱必问效原则,健全绩效目标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跟踪督促,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和检务督察处对资金、物资和办公成本等使用情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督,坚持以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牢牢守住财经纪律“高压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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