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1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习近平经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对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新高度,对新时代做好经济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检察机关要将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必须始终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体现到检察履职的各项工作中,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职,以法治之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找准服务社会大局的着力点,以经济规律为镜,全方位映照司法实践,运用经济思维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在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等方面持续用力,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出检察贡献。
会议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加强对经济运行中涉及司法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分析研判,把握好司法执行标准,为案件精准定性提供有力依据。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更好地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谱写嘉峪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