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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公告】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5-06-18 17:09:3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甘肃 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 》工作 要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聚焦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立而不侦等情形的线索。对涉企刑事案件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线索。

2.对涉企人员违规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撤销案件后未依法及时解除强制措施等情形的线索。

3.对涉企刑事案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的处置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财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线索。

4.对以限制人身自由等相威胁,迫使涉企案件当事人主动退赃退赔等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的线索。

5.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的相关线索。

6.通过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财务造假、转移财产等逃废债务行为及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企业健康发展的线索。

7.对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尤其是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执行活动中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物线索。

8.对行政执行活动中违法采取执行措施,超额冻结账户资金、超范围扣押财产等行为线索。

9.通过虚假宣传、商业贿赂等方式实施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企补贴等线索。

10.对涉企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抗诉等环节,检察人员插手经济纠纷、违规异地办案、趋利性执法司法等情形的线索。

11.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网络举报: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

2.电话举报:123090937-6302035

3.信函投诉举报地址:甘肃嘉峪关市和城西路169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检察部(邮编:735100

4.现场举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日: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三、注意事项

1.反映人需如实反映问题,提供具体线索(如时间、地点、人员、案件名称等),鼓励提交证据材料(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2.反映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3.反映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和诬告陷害,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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