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民生所系。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快速发展,“线上诊疗+远程售药”模式便捷了群众生活,却也滋生了部分医疗机构“诊疗虚设、销药实营”的乱象。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成功破解网络药品安全监管难题,以数字检察为驱动,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为网络药品安全筑牢防护网,为打造“六个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暗礁浮现
网络售药灰色链条威胁用药安全
今年,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工作中,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异常线索,随后立案调查,发现本市某诊所在未取得互联网诊疗资质的情况下,在电商平台以“预约诊疗和留药”为名,为患者提供伏立康唑片、地高辛片等网络禁止销售的药品。经进一步调查查明,该诊所无真实诊疗服务记录、无合规处方存档、无实体接诊疗条件,实则是“挂着诊疗的牌子、干着卖药的生意”,严重扰乱药品网络销售秩序,给群众用药安全埋下隐患。
破题之钥
检察监督理清“诊”“售”监管边界
面对这起交织着“诊疗”与“售药”的复杂案件,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召开案件磋商会,双方均确定该诊所的行为违法,但就监管主体产生显著分歧。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诊所的行为是诊疗行为延伸,属于医疗活动范畴;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则从药品流通属性出发,认为其实质为药品销售行为。针对双方的分歧,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从违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依据展开专业论证,最终达成共识,涉事诊所行为实质是医疗机构在未开展诊疗服务的情况下,违规向消费者提供网络禁止销售的药品,由此明确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对该行为负主要监管职责,应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对问题进行整改。
长效治理
检察建议推动点上整改向面上规范升级
在厘清职责的基础上,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诊疗及用药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收到检察建议后,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迅速行动,对涉案诊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规诊疗用药业务,并同步开展全市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专项整治,排查140家机构的网络经营情况,建立包含“三查三审”备案机制、电子处方“三色预警”系统、《互联网诊疗负面清单》等制度,并将信用评级与机构校验直接挂钩。市场监管部门联动开展药品网络销售集中整治,组织128家企业自查整改,组织执法人员对45家企业开展检查,并约谈第三方平台,签订承诺书。
社会治理新样本
从“单兵作战”到“协同共治”
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解决了个案问题,更探索出网络药品安全治理的检察方案,以数字检察为引擎,通过大数据筛查精准锁定线索,破解网络违法“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以沟通协作为关键,打破“诊”“售”监管壁垒,推动行政机关从被动应对到主动联动;以长效规范为目标,促进行业从“被动整治”向“主动合规”转变,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用法治之力破解新兴业态监管难题,用数字思维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为守护人民群众的“药罐子”、推动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交出了一份温暖而有力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