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嘉峪关市检察院紧扣市委市政府“六个典范”工作部署,聚焦水资源保护源头治理,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抓手,主动靠前、精准发力,成功推动多年止于文件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作为科学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关键前置环节,论证缺失可能导致城市规划与水资源承载能力脱节,进而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嘉峪关市检察院多次主动对接相关行政机关及水务主管部门,深入了解水资源论证工作开展情况。针对规划编制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嘉峪关市检察院主动搭建平台,联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邀请专家解读相关政策与法律,提供 “一对一” 指导,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法定责任与水资源论证的刚性要求。在嘉峪关市检察院持续有力的监督推动下,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到水资源论证工作的紧迫性与法律责任,工作局面迅速扭转。
为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嘉峪关市检察院全程动态督导,建立定期通报与回访机制,对进展缓慢的环节及时预警、督促,确保责任压力传导到位,工作持续高效推进。同时,推动建立“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水资源论证纳入规划审批“必经程序”,从源头杜绝此类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已全部启动水资源论证编制工作。
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数据共享与信息互通,定期开展“回头看”,以监督促治理,为全市水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