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8月27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会议由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主持,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参加。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把“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会议强调,检察机关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两个维护”体现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具体行动中。要全面充分履职,着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民生热点”,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司法救助、公益诉讼等工作,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温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作为“领头雁”,要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标杆,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要主动扛起“一岗双责”,在司法办案中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零容忍”,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要持续整治“庸懒散浮推拖”等问题,以“严管就是厚爱”的态度筑牢廉政防线,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要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求极致”精神破解监督难题,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紧抓不放”的执行力,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检察业绩,奋力书写新时代法律监督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