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省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制度要求,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5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于近期召开反馈会。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全体评查员、两级院相关案件承办人、人民监督员及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评查员针对评查的67件案件逐案进行问题反馈。此次评查案件涵盖多种类型,评查员们结合评查标准,客观指出案件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办案效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为后续整改提供了明确方向。三名人民监督员就所抽评案件问题进行反馈,人民监督员从第三方视角着眼,肯定了评查工作公开透明,主动纳谏,同时也指出案件文书制作细节上需更“精”、个别文书存在标点错误、错别字、目录排版不规范等问题,建议强化审核校对环节,以“零瑕疵”为目标再努力。所评案件承办人逐一认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大家表示,将以此次评查反馈为契机,正视自身在办案中存在的不足,加强对法律法规和办案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标准改进工作,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会议最后,王俊琳检察长立足“三个管理”就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评查员要以“办案思维”做全流程体检。评查不是“事后打分”,是“办案回头看”,评查员要把每起案件当“自己的案子”办,要做到充分的换位思考,从线索受理、证据审查,到文书制作、卷宗归档,逐环节“复刻”办案过程;要深度挖掘问题,不仅找“表面错误”,更要围绕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效果、重大瑕疵五个方面开展评查;要能力再提升,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发现复杂问题、深层次问题的能力,成为精通业务的“质检专家”,提升评查专业性。二是办案人要以“开放心态”接纳评查意见。评查是“带刺的玫瑰”,更是“成长的养分”,办案人心态要“敞亮”,大方接受问题,多想“评查员为什么这么评?我哪里没想到?”;整改要“扎实”,针对每个问题具体分析“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杜绝“口头整改、书面整改”;能力要“提升”,本次评查突显出在办理民刑交叉案件时,刑检检察官对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审查不深不细,要针对能力短板主动拜师学艺,把“问题清单”变“能力清单”。三是案管办要以“精品意识”提升评查通报质量。评查通报不是“问题堆砌”,而是“质效指南”,要告别以往“简单累加”的工作模式,通报要“抓规律、提建议”分析问题背后的制度、能力根源,提出可复制、能推广的整改方案;提升“撰写精度”,语言要“专业不失鲜活”,结构要“问题-原因-建议”环环相扣,让通报真正发挥指导办案、提升质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