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8月8日下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典’亮雄关·检护万家--贯彻实施民法典情况”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通报民法典颁布五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立足民事检察职能推动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的工作成效,市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杨克昌主持发布会,甘肃日报驻嘉记者站、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驻嘉记者站、甘肃经济日报驻嘉记者站、市融媒体中心、酒钢新闻中心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详细介绍了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推动民法典落地的“成绩单”:民事检察案件办理中4件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王某某与马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法治课程教学案例之一,14条检察动态被省级以上媒体刊发,5篇征文在省级以上征文评选中获奖,1名干警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检察机关立足监督办案主责,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4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提出抗诉3件、再审检察建议9件,法院再审改变率达91.6%,案件范围涵盖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领域,以司法监督“精准灌溉”,切实守护司法公正底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民法典精神在每一个监督案件中落地见效。
---围绕高质量发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通过强化对经营主体平等保护,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等举措,共办理涉企民事监督案件83件,提出监督意见13件,帮助76家非公企业切实解决民事法律纠纷134件,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以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为依托,以“虚假诉讼套取公积金”和自主研发的“商事虚假仲裁和执行审判违法”法律监督模型等为切口,共发现相关虚假诉讼线索19件,已提出抗诉3件、再审检察建议4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件,向有关部门移送犯罪线索7件9人。同时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共同出台《防范和惩处虚假诉讼协作联动工作规定》,构建“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共同营造了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和营商环境。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5年来,对26件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组织公开听证,通过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释法说理,促成和解10件。聚焦民生热点,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2件,帮助农民工等群体挽回经济损失300万余元。同时,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维权困难问题,通过会签《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携手法院开辟特定群体诉讼“绿色通道”。通过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企业、军营等基层一线,开展民法典宣传、宣讲和现场答疑300余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普及民法典知识,解答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等方式,打造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更接地气的学习民法典途径,营造了全社会学习、遵守、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表示,下一步,嘉峪关市检案机关将积极履职促提升,加大涉企案件监督力度,以最大检察担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综合履职,主动加强与行政、监察、审判机关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等协作机制,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努力实现最好的监督效果。持续深化精准监督和依职权主动监督,不断拓宽监督广度和深度,注重挖掘案件背后深层次问题,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