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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察官开讲啦!三大“锦囊”守护青春

时间:2026-01-23 17:01:3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以前总觉得‘未成年人’的身份是‘护身符’,听完这次宣讲,我才知晓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是会进行拘留的。”“遇到校园欺凌时,我不会再默默忍受了,我会第一时间告诉老师,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同学!”嘉峪关市第二中学的同学们在听完检察官的法治课后发出感慨。

为了让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充实的假期,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校园,以“快乐寒假,安全护航,法治同行”为主题开展了法治宣讲。本次授课聚焦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校园欺凌以及假期安全防护三大版块,通过法律条文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为师生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法治“清醒剂”

年龄不是违法的挡箭牌。检察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明确了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某市首例未成年人拘留案让学生直观感受违法犯罪的深远影响,传递“年龄不是免死金牌,违法就要承担责任”的观念。

反欺凌“防护盾”

不做沉默的旁观者。检察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结合某学校拍摄的视频案例,阐释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同时,倡导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践行“三不原则”,即不做施暴者、不做帮凶、不做沉默者,自觉抵制校园欺凌,共同守护校园安全环境。

假期“安全锁”

平安过寒假。检察官结合冬季安全特点与假期风险规律,警示学生远离野外冰面、池塘、水库等危险区域;要求学生遵守燃放规定,远离禁放区域,不触碰易燃易爆品,提醒学生不透露私人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合理安排上网时间,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是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持续履行检察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不断丰富普法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常态化开展精准化、专业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法律意识与安全防范能力,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为构建平安校园、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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