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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益嘉同行】戈壁湿地的紧急“救援”之路

时间:2026-07-30 18:20:4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黑山麓,戈壁旁,

雄关如铁镇西疆。

天青青,草苍苍,

湿地复绿掩沙梁。


广袤辽阔的戈壁上,连绵的大黑山脚下,这片本该水草丰茂的湿地,因地下水持续衰减而日渐萎缩。脆弱的戈壁生态本就需要补植复绿,可有人却趁机盯上了这片裸露的土地,在他们眼里,退化的湿地不是亟待修复的“生态伤疤”,而是可以攫取短期收益的“优质耕地”。殊不知,这种蚕食式的开荒,每一锹翻土都在加速土地荒漠化,每一粒播种都在突破戈壁的生态底线。看检察机关如何开展一场紧急“救援”,守住这片脆弱的戈壁湿地……

“前两天我去大黑山跟前转悠,看见湿地里竟然种植了很多玉米。”检察开放日中,人大代表王某某和检察官的一句闲聊,引起了检察官的高度重视。调查发现,嘉峪关市辖区内一家企业,擅自在这片湿地区域违规开荒80余亩,大面积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开荒行为会直接破坏湿地原有地表结构,损毁原生植被,种植中使用的农药、化肥也对区域湿地生态系统造成实质威胁。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要求,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联动机制,第一时间向嘉峪关市林草局移送了相关线索。收到线索后,嘉峪关市林草局迅速立案调查,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主动靠前、全程跟进,紧盯案件办理和生态修复全过程,多次与涉事企业开展生态损害赔偿磋商,释明湿地保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细致讲解戈壁湿地对于防风固沙、涵养水土、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重要价值,明确告知企业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危害及法律后果。在多部门协同履职、法理情理相结合的沟通引导下,涉事企业深刻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主动承担生态修复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生态修复方案,对80余亩违规开荒区域开展全面整治复原工作。

清整开垦土地、平整扰动土层、播撒草种、补植固沙植被…… 一项项修复作业在戈壁湿地有序推进。工作人员顶着戈壁烈日,克服干旱缺水、风沙侵袭等重重困难,因地制宜开展植被复绿,全力修复受损湿地生态。经过多部门联合行动,最终实现“修复受损生态、挽回公共损失”的治理图景。

站在大黑山脚下远眺,大漠横旷的戈壁滩依旧延绵,墨岩苍苍的大黑山巍峨矗立,曾经被开垦破坏、草木稀疏的湿地,已然生出一片亮眼的盎然新绿。点点草木扎根戈壁湿地,顽强生长,在黄褐色荒漠底色中划出一道鲜活的生态风景线。

“此次湿地生态修复,既是一次违法行为的纠错整改,更是一次戈壁湿地生态的自我重生。”承办检察官说,“生态保护任重道远,法治护航永不停歇。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坚守生态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深化生态检察模式创新,以更有力的公益诉讼履职、更高效的协同治理、更精准的监督办案,全力守护戈壁绿洲生态安全,为筑牢河西走廊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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