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二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是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市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四是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五是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六是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七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八是负责我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九是提出全市检察工作改革意见,以市委或市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调研工作,及时请示、上报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十是负责我市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书记员的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我市检察院机构编制。十一是协同市委和省院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领导班子,副处级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报请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依法任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十二是组织和领导我市检察干警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检察干警的奖惩工作。十三是规划和负责全院的财务装备工作;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和信息工作。十四是负责其他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机关后勤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行政人员58人,民生实事项目人员1人。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14.0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58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30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69万元,占81.15%;其他收入434.54万元,占18.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88万元,占78.45%;项目支出517.92万元,占21.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7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32.1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10万元,较上年决
算数增加488.13万元,增长33.07%。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和本年度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82.87万元,占85.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09万元,占4.94%;卫生健康支出58.75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125.40万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16.05万元,支出决算为196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7.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消化上年度结转结余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7.92万元,支出决算为9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到龄停薪1人、新考录2人,社保缴费根据本年度人员实际情况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55万元,支出决算为5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2人、到龄停薪1人、新考录2人,医保缴费根据本年度人员实际情况缴纳。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根据根据本年度人员实际情况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6.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7.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58万元,增长19.5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公用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
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2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数小于预算拨款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1万元,下降7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发生,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上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发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实际情况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23万元,下降79.0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报废、购置更新车辆1台,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报废、购置更新车辆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56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根据实际情况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是维护费根据实际情况支出。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接待人数较上年增加。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2万元,主要是对接最高检、省院相关部门工作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
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9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2万元,增长19.44%,主要原因是电费、差旅费支出的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7.1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培训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3.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6.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43%。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检察业务案件办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目标指标值设定较为合理,能够围绕检察业务工作和综合保障工作完成项目资金的支出,有效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执行数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推动出台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国土国财领域监督办案。运用一体化办案模式,全方位摸排核查案件线索;积极融入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二是顺利完成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提升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提供科技装备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入额院领导办案数目标值设置过低;二是公益诉讼案件数目标值设置过低;三是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举办次数目标值设置过低;四是成本节约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023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0 |
290 |
290 |
10 |
100% |
1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90 |
290 |
290 |
— |
1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100%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1.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协调发展。2.强化检察科技装备建设,提升智慧检务保障信息化水平。 |
1.高质效办理刑事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和执行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力度,开展支持起诉助力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专项活动。在消防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推动出台行刑双向衔接机制。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国土国财领域监督办案。运用一体化办案模式,全方位摸排核查案件线索。积极融入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监检衔接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2.顺利完成检察业务技术装备采购和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提升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质效提供科技装备支撑。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 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入额院领导办案数 |
>=10件 |
16件 |
4.3 |
3.95 |
偏差原因分析:该项目标值值设置过低。 改进措施: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
指标2:公益诉讼案件数 |
>=5件 |
14件 |
4.3 |
2.56 |
偏差原因分析:该项目标值值设置过低。 改进措施: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
指标3:购置办案设备数量 |
=7个 |
7个 |
4.3 |
4.3 |
|
指标4:信息化建设项目数量 |
=1个 |
1个 |
4.3 |
4.3 |
|
指标5: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举办次数 |
>=10次 |
15次 |
4.3 |
4.07 |
偏差原因分析:该项目标值值设置过低。 改进措施: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
质量指标 |
指标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
>=85% |
89.18% |
4.3 |
4.3 |
|
指标2:案件评查合格率 |
>=95% |
100% |
4.3 |
4.3 |
|
指标3: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 |
>=98% |
100% |
4.3 |
4.3 |
|
指标4:办案设备购置完成率 |
=100% |
100% |
4.3 |
4.3 |
|
指标5: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率 |
=100% |
100% |
4.3 |
4.3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案件流转及时性 |
及时 高效 |
及时 高效 |
4.3 |
4.3 |
|
指标2:采购工作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3 |
4.3 |
|
指标3:法律宣传活动开展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3 |
4.3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指标1:成本节约率 |
<=15% |
0 |
4.3 |
0 |
偏差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拨款全部完成支出。改进措施: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
社会成本指标 |
指标1:检察公开透明度 |
>=90% |
100% |
4.3 |
4.3 |
|
指标2: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有效 提升 |
有效 提升 |
4.3 |
4.3 |
|
生态环境 成本指标 |
指标1: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建议采纳率 |
>=95% |
100% |
4.3 |
4.3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挽回经济损失效果 |
明显 |
明显 |
4.3 |
4.3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采纳率 |
>=80% |
100% |
4.3 |
4.3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维护生态秩序 |
有效维护 |
有效维护 |
4.3 |
4.3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检察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95.26% |
4 |
4 |
|
总分 |
100 |
93.38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5万元,执行数为130.87万元,完成预算的96.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监督完成各类维护维修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餐厅服务等物业工作,绿化植物成活率达到95%,日常卫生保洁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整洁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目标值设置过低;二是成本节约率目标值设置不合理;三是水资源节约率目标值设置过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今后将设置更加合理的指标值;二是将更加合理统筹使用资金;三是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严控相关支出。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022年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
主管部门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实施单位 |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35 |
135 |
130.87 |
10 |
96.94% |
9.69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35 |
135 |
130.87 |
— |
96.94%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监督完成房屋建筑日常管理维护、基础设施设备等公共管网设施的保障运行维护维修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餐厅服务等物业工作,绿化植物成活率达到90%,日常卫生保洁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整洁的办公环境。 |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监督完成各类维护维修管理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餐厅服务等物业工作,绿化植物成活率达到95%,日常卫生保洁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为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整洁的办公环境。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电梯维修保养次数 |
12次 |
24次 |
4.8 |
4.8 |
|
指标2:每日卫生清洁次数 |
>=2次 |
8次 |
4.8 |
4.8 |
|
指标3: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次数 |
>=100次 |
128次 |
4.8 |
4.8 |
|
指标4:基础设施设备维护项数 |
>=2项 |
7项 |
4.8 |
4.8 |
|
质量指标 |
指标1:电梯维修保养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4.8 |
4.8 |
|
|
指标2:日常卫生保洁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4.8 |
4.8 |
|
|
指标3:绿化植物成活率 |
>=90% |
95% |
4.8 |
4.8 |
|
|
指标4:基础设施设备完好率 |
=100% |
100% |
4.8 |
4.8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电梯维修响应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8 |
4.8 |
|
|
指标2: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8 |
4.8 |
|
|
指标3:绿化养护工作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8 |
4.8 |
|
|
指标4:基础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4.8 |
4.8 |
|
|
成本 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指标1:成本节约率 |
<=10% |
3.06% |
4.6 |
1.41 |
偏差原因:年末公用经费不足,使用该项目资金弥补办公经费支出。改进措施:今后将更加合理统筹使用资金。 |
|
社会成本 指标 |
指标1:物业管理人员服务保障能力 |
提升 |
提升 |
4.6 |
4.6 |
|
|
生态环境 成本指标 |
指标1:水资源节约率 |
>=2% |
0 |
4.6 |
0 |
偏差原因:本年度维修消防水箱,绿化用水高于上年度,导致水费总支出超上年0.11万元。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节能工作,严控相关支出。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指标1:物业考核验收机制健全性 |
健全 |
健全 |
4.6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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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升检察机关形象 |
提升 |
提升 |
4.6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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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改善检察机关的工作环境 |
改善 |
改善 |
4.6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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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90% |
96.91% |
4.8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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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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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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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其他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各级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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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中央和省委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问题的酌情扣分),各项指标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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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资金使用单位按具体项目填报,主管部门按二级项目汇总绩效目标,对于定量指标,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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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确定开展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的项目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附件1: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