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动融入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发挥检察机关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的衔接配合,共同维护嘉峪关市河湖生态环境。
11月18日上午,根据《嘉峪关市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五家单位组成巡河湖专项行动联合巡查组,主要针对讨赖河嘉峪关区段、文殊沙河、钟家沙河等河段河道及沿岸是否存在乱堆、乱倒、乱采、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实地查看。


巡查组还前往嘉峪关市讨赖河水源祁连山口查看水流情况。


下一步,嘉峪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巩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成果,全力保护好河湖水域环境,保护河道畅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关注,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见效,为建设美丽嘉峪关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