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行政部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与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针对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及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建立了非诉执行案件双方参与机制、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相互监督机制、会商制度、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等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意见》的会签,进一步加强了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协作配合,加快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的有效衔接,通过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执法监管保护合力,将大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破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行难题。
接下来双方将以《意见》的会签为契机进一步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共同贯彻落实好行政检察与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真正把工作落实到位。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协调合作,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切实履职尽责,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维护好行政执法权威,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