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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习近平经济思想 依法履职护航高质量发展——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

时间:2026-06-30 20:41: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6月30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读《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当前经济工作重点任务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定向领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俊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研讨。

会议指出,习近平经济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新时代经济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系统回答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检察机关要一体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经济发展大局,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党组成员要全面把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要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相结合,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有效服务嘉峪关十五五规划纲要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相结合,统筹推进全市检察工作聚焦经济发展履职尽责更到位、更有效。

会议要求:一要正视和解决当前工作中理念融合不够深入、专业化能力存在短板的问题。办案人员要学习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规律,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让办理案件生动起来,做到申理阐义,不忘法律工作者的初心。二要锻炼和提升运用法律法规进行逻辑思辨、总结提炼、综合归纳的能力。在案件办结后,要对行业普遍性风险、制度性短板进行剖析,提升检察建议的可操作性和专业性。要对质效好的个案进行总结,挖掘典型意义,及时进行培育和推广。三要提升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适当扩大检察工作的“朋友圈”,将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商会等工作做得更生动、更家常,让服务营商环境的工作成为检察工作自身发展所需的主动作为,通过办理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多类型案件,阐释背后的政治品质、法治价值和检察理念,助力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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