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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成为监督新常态

时间:2022-03-14 16:10:59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是强化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2021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于2月28日,组织召开2021年第四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反馈座谈会。会议由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苏瑜韬主持,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成员、人民监督员、被评查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案管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案件质量评查期间,市检察院从案件质量评查员信息库中共抽调6名评查员和3名人民监督员对40件二审上诉案件进行评查。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的检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对列入本次评查的重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评查。评查反馈会上,各评查员就此次评查中所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作了详实具体的阐述。人民监督员对此次独立监督评议的结果,逐案填写了评查意见表,反馈了监督结果,并对检察机关注重办案质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办案公开公正给予了充分肯定。

苏瑜韬表示,通过此次评查深入查找了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有争议且多发的问题,尤其将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纳入常态化工作,对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不断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形成内部监督与外部制约合力,深化监督效果,切实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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