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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

2020年度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本级)部门决算

时间:2021-08-23 17:33: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是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监督;接受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二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是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根据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市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四是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五是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六是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七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八是负责我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九是提出全市检察工作改革意见,以市委或市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和调研工作,及时请示、上报执法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十是负责我市检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及书记员的工作;协同市委主管部门管理我市检察院机构编制。十一是协同市委和省院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本院领导班子,副处级检察官、部门负责人;报请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员额检察官、部门负责人;依法任免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十二是组织和领导我市检察干警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检察干警的奖惩工作。十三是规划和负责全院的财务装备工作;领导全市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和信息工作。十四是负责其他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共有人员编制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机关后勤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行政人员62人,民生实事项目人员4人。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务督察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处、政治部(保留法警支队牌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674.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57万元,下降8.41%,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拨款和两房建设项目资金拨款的减少。

收入总计2674.12万元包括收入合计2028.4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45.70万元,支出总计2674.12万元包括本年

支出合计2401.6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2.5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2,028.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3.56万元,占75.60%;其他收入494.86万元,占24.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2,40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4.62万元,占89.71%;项目支出247.00万元,占10.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8.2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1.65万元,下降8.5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54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决算报表中将涉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的项目支出调整填列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相应项目支出栏目。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5.9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拨付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及年终追加的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均完成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83万元,支出决算为7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2020年度4名干警应缴未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转结余。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导致医疗保险、补助的相应缴纳比例提高。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9万元,支出决算为5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期完成干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5.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7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年初1月份调出1人,年中7月退休1人,导致相应人员工资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1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和委托业务费支出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当年公务接待事项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持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相关费用支出进一步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9.60万元,支出决算为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持续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进一步下降(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办理各类案件等检察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4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当年公务接待事项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1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支出的增加。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32.45%,主要原因是根据高检院、省院及相关部门安排,按文件要求组织干警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16.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目标指标值设定较为合理,能够围绕年初设定的总体绩效目标,顺利完成项目资金的支付使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为,自评得分90.0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3.34万元,执行数为72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20年度入额检察官人均办案数为27件,入额院领导共计办理案件数为50件。二是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在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深入开展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司法救助工作,为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四是组织38名干警参加传承铁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专题培训班,促进两院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共同提升、党性修养共同加强、业务素质共同强化。五是及时完成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和公开听证系统建设,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完成打印机、笔记本电脑及智能电子柜等专用设备的采购,确保检察业务装备及时配备、落实到人。并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督立案发生数2件超过年度指标值1件。二是当年工作成效显著,实际办案数量(41起)远高于年初设定指标值(>=1起)。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结合下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更加合理的指标值。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属于国家确定的经常性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实施以自然年度为周期。政府预算项目名称为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项目名称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年初预算拨款165万元,全年执行金额723.34万元,执行率100%。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对2020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开展绩效评价自评工作,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执行进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审核工作。

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依据适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全部下拔到位,资金支付使用较规范合理,账目基本清晰;资金支出基本按预算执行,在检察办案业务、装备保障配备方面做得较好,基本达到资金的预期拨付目标。年度完成情况为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保障民生稳妥办理涉农案件,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积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奋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评价结论:项目结果为

发现的主要问题:年度指标值设置不够合理。

有关建议: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院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由内部评价小组对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具体评价结果详见“附件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评价实施部门: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评价机构名称:





                         2021年6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确保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二)项目预算安排及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检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检察业务保障经费预算资金93万元,全年执行金额32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维修(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设备购置费等,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保障部分办案经费。

(三)项目计划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9立项,经由省财政厅审批,属于保障运转类延续性项目,项目实施以自然年度为周期。一级项目名称为执法办案费,二级项目名称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本级)。

(四)项目组织管理

   该项目列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部门预算范围,经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进行资金分配,我院实施预算编制填列,省财政厅按二上二下程序进行预算审核。资金最终以国库集中支付计划的形式下拨至单位零余额账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符合现阶段政法工作需要和财政管理要求的政法经费保障新体制,实现政法经费保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年度目标: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促进校园安全治理。突出专业和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基础设施和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评价目的

根据《甘肃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规程》(甘财绩2020〕5号)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围绕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拨款,结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具体安排使用情况,科学地评价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的使用成效,进一步加强并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成效,全面推进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对象与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总金额共计93万元。

(三)评价依据

政府部门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等。

项目文件及资料:《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1〕4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0﹞6号)、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甘肃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文件汇编、2020年嘉峪关市检察院院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等。

财务资料:总分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用款计划申请书、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等财务资料。

(四)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平、定性定量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评价采用比较分析法、抽查法、文献查阅等方式进行,采取了以下几种评价方法。

1、比较分析法:把两个相互联系的指标数据加以比较分析,借以做出程度性判断,分绝对数比较和相对数比较,如下达资金,预算分类支出资金与实际支出金额的相互比较。

2、抽查法:现场因设备购置费和因公出国(境)费未发生支出,故调取抽查了两项52条实施内容。对办公经费、维修(护)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抽查对象认定内控制度的规范、有效。

抽查情况汇总表

序号

政府经济分类

部门经济分类

用途

金额(元)

1

50201-办公经费

30205-水费

水费

1,940.16

2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5,100.00

3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741.00

4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3,600.00

5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矿泉水款

470.00

6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3,200.00

7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劳务费

5,030.00

8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3,700.00

9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900.00

10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5000.00

1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4352.00

12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350.00

13

50201-办公经费

30206-电费

电费

500.00

14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垃圾袋等款

973.00

15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2,115.50

16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房屋取暖费

3394.40

17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工具款

1,511.00

18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033.00

19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470.00

20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109.00

2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710.00

22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824.00

23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劳务费

5,410.00

24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印章款

104.00

25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劳务费

5,410.00

26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1,600.00

27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差费

3,898.00

28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电源线

990.00

29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安装费

18,500.00

30

50201-办公经费

30205-水费

水费

1,032.00

3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冲印照片

444.40

32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复印纸款

15,500.00

33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防疫物资

360.00

34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油墨款

19,000.00

35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垃圾桶款

720.00

36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办公用品款

1,320.00

37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口罩用品

1767.67

38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窗帘款

2570.00

39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融雪盐

720.00

40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窗帘款

6434.00

4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预算评审费

5000.00

42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预算审核费

2500.00

43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造价咨询费

12,000.00

44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广告制作费

4306.00

45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保安服务费

4,607.80

46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租赁费

5,100.00

47

50201-办公经费

30201-办公费

信箱款

1,848.96

48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天然气安装费

16,000.00

49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电梯配件款

6750.00

50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草花款

12,000.00

51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搬运费

800.00

52

50209-维修(护)费

30213-维修(护)费

电梯定期检验费

580.00

合计

210,295.89

注:抽查项目资金合计210295.89元,占支出比65.71%。

3.文献查阅:收集查阅整理嘉峪关人民检察院的内控制度、流程,2020年度检察业务经费保障相关文件规定,并对财务资料以及对下达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为绩效指标打分提供证据。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流程图

A.预算编制及批复


B.预算执行



C.预算绩效管理

D.支出业务


4.问卷调查法:围绕业务保障工作满意度、业务用车人员满意度二个重点事项对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基层工作人员展开问卷调查,获取评价资料。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详见附表1

(六)评价人员组成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评价小组,由闫欣明任组长,张颖、张永萍、杨洋为小组成员。闫欣明负责整体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实施,张颖负责评价报告的编写,张永萍及杨洋负责评价报告所涉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使用。

(七)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阶段(2021517—2021518

认真研究文件,了解评价要求,成立评价小组。

2.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阶段(2021519-2021528日)

制定并完善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绩效评价评分支持性资料收集,现场调查方案,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时间及人员安排等。

1)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参照财政部《关于规范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财预便〔201744号)文件,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对照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细化设计每项指标,并对各项指标的含义、数据来源、评分标准及权重进行说明。

2)基础数据表及支撑资料清单:评价小组根据指标评分实际取数需要,集合项目内容,准备基础数据表及支撑文件。

3)调研方案:评价小组根据评价工作需要及项目特色,采用实地核查、查看财务账务、原始凭证资料及问卷调查等方法开展实地调研。

3.数据采集及社会调查阶段(2021531-202064日)

评价组通过调阅文件,实地考察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采集数据。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项目申报及审批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公示、提交申请、及时发放、完善档案等程序是否规范;资金分配、支出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满意度情况,完善评价基础资料。

4.数据分析及报告撰写(202067-2020611日)

评价组汇总分析调研数据,依据评价标准和打分规则,对指标体系进行量化打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四、评价结论及分析

(一)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使用依据适当,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资金全部下拔到位,资金支付使用较规范合理,账目基本清晰;资金支出基本按预算执行,在后勤保障、工作环境方面得到一定的公众满意度,基本达到资金的预期拨付目标。

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6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分

实际得分

项目决策

目标设定

3

2

资金拨付

2

2

小计

5

4

项目过程

资金管理

15

13

资金分配

6

5

组织管理

30

29

小计

51

47

项目产出

产出质量

20

20

产出时效

9

9

小计

29

29

项目效益

效益指标

8

8

工作人员的综合满意度

7

6.67

小计

15

14.67

合计

100

94.67

(二)现场评价情况分析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项目资金下拨及时到位,资金支付使用情况明晰,财务资料完整齐全,记录准确。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在司法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发〔2008〕19号)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局《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检察机关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工作的提示》文件精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经费保障,建立起新型的更加完善的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是确保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础条件。自2019年起,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列入省级财政预算,对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务保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过程情况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为93万元,全年执行数为32万元,执行率34.40%。支出方向为维修(护)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办公楼取暖费、检察业务宣传费等。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度办公经费支出283895.92元,支出进度为56.78%;维修维护费支出36130元,支出进度为14.45%;因公出国(境)费和设备购置未发生支出。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度完成两房楼屋面防水修缮改造项目,进一步优化了工作环境;聘用专职维修工,及时高效对办公办案设施出现的小问题进行维护维修,进一步保障干警正常办公。基础设施及办公设备的及时维修维护,既保障了设备的完好性又达到了延长其使用寿命的目的,充分发挥了综合服务保障职能的作用,为全员干警提供了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

市检察院贯彻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深入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3件,办结787件,结案率为95.6%。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查办、虚假诉讼案件办理等6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补助资金全部及时到位,绩效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评价组通过查阅甘肃省财政厅预算指标下达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公开表》,2020年省财政拨付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93万。资金下拨及时到位,财务资料完整齐全,记录准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实际支付320025.92元,实际支付占总预算的34.40%,结余预算拨付金额609974.08元,结余金额于2021年使用,完成总预算100%。

2.在提高基础设备设施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年按季度完成了对电梯、消防器材、楼道照明灯、公务用车等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和维修维护,聘用专职维修工及时高效对办公办案设施出现的一般故障进行维护维修,保障了基础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按照市绿化委员会的要求在指定地点按时摆放花草,更换了老旧窗帘、桌布、地垫,并按期支付水电费、办公楼取暖费等,为干警提供整洁、明亮、舒适的办公办案环境。对两房楼屋面楼顶进行了防水维修改造,彻底解决了顶层办公室漏水的问题。为办案设备及时更换油墨、复印纸等耗材;为办案干警配备口罩、酒精、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为派驻检察室配备举报信箱等业务装备,保障了办公办案的顺利开展。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工作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始终以群众满不满意、答不答应作为落脚点和出发点,按照注重细节、服务到位、保障运行的工作要求,做实、做细每一项工作,不断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检务保障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院干警的好评。

3.在优化治安环境方面产生可持续影响

   1)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普法宣传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积极开展反毒品、反邪教、扫黑除恶、打击非法集资等法治宣传教育,社区居民知法守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法治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稳步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措施建设,接待律师阅卷及当事人咨询50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检察服务。全面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召开公开听证会30场次,做到案结事了人和。13名干部积极参与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向末端延伸。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率先在全省出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5制度,制定性侵害案件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24场次,就办案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保护问题向市教育局和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促进校园安全治理。

七、存在的问题

1.资金支出类别较明确,但实际支出项目划分界定模糊

评价组抽查了52条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发现:(1)实际支付冲印照片费,使用经济分类为差旅费(2)实际支付预算评审费、审核费,即有使用经济分类为差旅费,还有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为物业管理费(3)实际支付广告制作费,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为物业管理费等情况。

序号

政府经济分类

部门经济分类

用途

金额(元)

3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冲印照片

444.40

41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预算评审费

5000.00

42

50201-办公经费

30211-差旅费

预算审核费

2500.00

43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造价咨询费

12,000.00

44

50201-办公经费

30209-物业管理费

广告制作费

4306.00

   2.预算执行不严

   2020年结余预算拨付金额609974.08元,占年初预算金额65.60%,于2021年使用。

   八、有关建议

1.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绩效评价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建议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应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全过程绩效管理贯彻到预算编制、执行及监督等环节,构建事前计划绩效审核,事中实施绩效督查,事后成果绩效评价和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全面落实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工作,增强部门的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全部用于与年初设定支出类别直接有关的支出,做到专款专用。

2.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地位,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合理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切实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2.项目问题清单


附表1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依据

依据来源

证据收集  方式

项目投入

 

5

目标设定

3

目标内容

3

设立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目标依据充分,明确、细化、量化合理

2

预算项目库

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电子数据

资金筹集

2

资金拨付

2

项目实际批复资金的到位情况

批复资金到位情况

2

部门预算公开表、甘肃省省级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预算管理系统一体化平台

纸质凭证

 

项目过程

51

资金管理

15

财务制度建设

5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设置财务机构、财务制度健全得50%权重;财务资料齐全得50%权重。

5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制度汇编(嘉检发〔2020〕92号)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文件

纸质文件

财务记账

5

财务记账及时性、  准确性

财务记账及时得50%权重;准确得50%权重

5

记账凭证、电子支付凭证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会计凭证

纸质凭证

资金使用

5

资金用途符合有关文件规定;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专项资金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财务核算规范得满分;超范围使用资金有1次扣1分;有1次挪用、挤占、截留情况扣1分;资金支付进度不足95%,扣1分。

3

甘肃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文件汇编、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制度汇编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计财处、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凭证


资金分配

6

项目经费分配情况

6

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分配比率符合要求

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得60%权重;分配比率符合要求得40%权重

5

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

甘肃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文件汇编

电子数据


组织管理

30

组织机构

6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机构健全得50%权重;分工明确得50%权重

6

关于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设置的批复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纸质文件

日常管理

6

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得50%权重;内容具体合理得50%权重

6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制度汇编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文件

监督、检查及整改

6

接收审计、财政或上级部门检查及整改情况

自觉接收上级主管部门等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整改得满分

6

中共嘉峪关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市检察院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纸质文件

专业人员组织培训情况

6

组织专业人员培训的内容、人次、效果是否按计划实施

培训文件、通知、组织参加的专业人员符合要求得80%权重;培训的成效得20%权重

5

全省检察机关2019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报汇审及网上报销系统培训、财物统管工作座谈会暨预算编制培训班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文件

资产运维管理情况

6

资产的配置、使用、维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资产配置与预算、财务符合规定得40%权重;资产使用、处置与实物管理符合规定得60%权重;

6

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嘉峪关市检察院派车单、乘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电子数据纸质文档  

项目产出

29

产出质量

20

执法车辆配备率

4

车辆编制核定数

对照车辆编制数,按实际运行车辆数计算得分

4

实地盘点实物、嘉峪关市检察院派车单、车辆燃油统计表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电子数据纸质文档  

办公物品采购合格率

4

物品采购、领用手续

办公物品收领手续齐全得60%权重;配备及时得40%权重

4

会计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宣传   知晓率

4

对照绩效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

4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微信公众号宣传信息

嘉峪关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政治部

电子数据纸质文档

奖励   公正性

4

对照评先选优文件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奖励情况打分

4

关于表彰2019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纸质文件



设备维护合格率

4

对照绩效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维护情况打分

4

乘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产出时效

9

执法车辆维保及时性

3

绩效目标完成时效;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

3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表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设施设备维护及时率

3

绩效目标完成时效;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时效率计算得分

3

乘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办公物品采购及时性

3

办公物品配备时间

对照办公物品采购日期及配备日期计算得分

3

会计账簿、凭证及相关资料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项目效果

15

效益指标

8

经济效益

2

基础设施设备使用寿命延长

对照维修维护记录,按照执行情况评分

2

实地查看设施设备状况及相关维护资料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社会效益

2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对照取得的表彰成绩

2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嘉峪关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纸质文件

社会效益

2

办案技术水平

对照保障装备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工作需要评分

2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嘉峪关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纸质文件

生态效益

2

办案用房整洁度

对照绩效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打分

2

实地查看办公、办案环境



7

保障工作   满意度

3.5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保障工作效果

按项目收集到的满意度调查表汇总计算得分

3.29

市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用车人员   满意度

3.5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资金—公务用车使用效果

按项目收集到的满意度调查表汇总计算得分

3.38

市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计财处

纸质资料


100


100


100



94.67






附表2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问题清单

问题分类

序号

项目责任单位

问题描述

项目决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



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预算执行不严:2020年结转预算拨付金额609974.08元,占年初预算金额65.60%,于2021年使用。

2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支出项目划分界定模糊:(1)实际支付‘冲印照片’费,使用经济分类为‘差旅费’;(2)实际支付‘预算评审费、审核费’,即有使用经济分类为‘差旅费’,还有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为‘物业管理费’;(3)实际支付‘广告制作费’,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为‘物业管理费’等情况。

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项目产出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项目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1



其他问题

1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按项目收集到的满意度调查表汇总计算得分,保障工作满意度得分为9.40分,用车人员满意度得分为9.67分。由此反应出,我院综合业务保障工作还有待加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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