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检察官!要不是你们对我的案件操心,我这好不容易挣的辛苦钱怕是要打水漂了。”近日,案件当事人邴某专程来到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道谢。
事情要从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说起。2020年12月,当事人邴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2018年自己经余某介绍,在杭州某网络炒股平台炒股时遭遇诈骗,导致财产受损。该案移送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案件证据存在多处疑点,关键证据之间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最终依法对该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并不代表案结事了,办案检察官认真倾听当事人邴某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从法、理、情多个角度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一方面,向余某阐明其行为给当事人邴某带来的经济损失,使其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向邴某解释法律规定和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引导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办案检察官多次耐心细致释法说理,邴某向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余某等人向当事人邴某支付赔偿款共计20余万元。
“办案不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是要持续把普法释理融入办案全过程,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真正做到懂法、用法,从源头减少矛盾,以检察担当守护社会和谐。”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件件“小案”关乎民生,桩桩“小事”连着民心。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让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焕发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