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事项、事实和理由,其他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针对该案争议焦点,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查和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释法说理。在案件调解阶段,执行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办案检察官的调解阶段就所查封房产中的5套住宅的解封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当场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递交了《解封申请书》。听证员经合议后一致同意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听证会后,各位听证员对检察机关以听证形式公开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该案是我院在“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中走访摸排出的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公开办理此案,并由分管院领导包案督办。承办检察官本着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为私营企业解困的思想,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劝解工作,达成一致意见,债权人同意对债务人已出售的5套住宅申请解封,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为民营企业解决了困难,是检察机关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具体表现,彰显了司法温度。
我院将以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积极总结经验,持续推进“维护民营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将公开听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与相关机构共同凝聚化解争议合力,促进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