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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外部监督情况

市检察院召开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推进会

时间:2022-06-10 14:50:31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将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结合全院亮点工作内容,6月8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城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博伟召集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召开了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工作推进会。

会上,王博伟同志向参会人员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联合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对下一阶段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监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结合专项活动重点,王博伟对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面核查统计职务犯罪案件底数,做到底数清。梳理2018年1月1日至今的所有职务犯罪案件,筛选职务犯罪案件中涉财产刑的判决,并建立专门台账,确保“一案一册,一人一台账”,全面理清财产刑判项,为后续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依法对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工作开展全方位监督的同时,严格按照专项活动要求,深层次挖掘人民法院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财产刑执行工作的原因,找准监督重点,加强沟通协调,从根本上解决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难的局面;三是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工作质效。在专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支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不断提升执行质效,促成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下一步,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要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财产刑对惩治职务犯罪的重要意义,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促进职务犯罪案件涉财产刑判项全面执行到位,以高质量司法履职树立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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