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00年3月,何某与马某登记结婚。2004年12月,何某找她人冒充马某办理了离婚登记,随后与张某登记结婚,后张某自2017年起多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和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法院均以其结婚登记不受法律保护为由驳回,何某“一夫两妻”错误婚姻现状未能得到纠正,严重影响三人正常生活。
【履职情况】
2023年3月,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行政机关在婚姻登记中存在违法行为,向其发出检察建议,某行政机关对何某与虚假马某办理的离婚登记进行了撤销,但何某尚存在“一夫两妻”的现状。2023年6月,嘉峪关市检察院对该案接续监督,建议行政机关纠正何某与张某的错误结婚登记。2023年8月,某行政机关撤销了何某与张某的结婚登记,张某的诉求最终得以实现。
【典型意义】
该案的办理,使持续5年的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维护了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切实解决了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