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1月,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受理刘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经审查,2019年至2021年,刘某某在实际控制经营甘肃某矿业有限公司、甘肃某物流贸易有限公司期间,让第三方浙江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为两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经审查,涉案企业均在正常运营,且在经营过程中依法按时缴纳税款。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准后,嘉峪关市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启动企业合规审查。
【履职情况】
2023年8月,检察机关商请启动第三方机制,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确定了税务、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工作。第三方组织围绕财税申报、发票管理等薄弱环节对企业合规计划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企业积极修改完善公司制度并邀请税务机关开展涉税法律培训,第三方组织考察评估后出具结论为评估合格的合规考察报告,同时提出对涉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从宽处理的建议。2023年9月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从轻处理的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积极推动企业合规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结合,在把好案件审查质量关的前提下,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互促并进,推动企业合规经营,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9月4日,涉案企业合规经营第三方考察会在嘉峪关市工商联召开,检察机关承办人、涉案企业实际控制人、辩护律师、第三方考察小组成员代表等参加会议,对企业提交的合规计划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