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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2022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1-12-30 15:48:11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新风,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021年12月30日下午,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召开了2022年“元旦”“春节”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蒋康志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两级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茂海同志传达了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最高检《关于5起检察人员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逢问必录”要求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省检察院《关于对1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的主要精神。

蒋康志同志指出,在年终岁末重要节点早上廉政课、早打预防针、常吹廉政风、常敲警示钟,并充分发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活教材”作用,让全体检察干警受警醒、明底线,主动在思想上给自己划红线、在行为上给自己划界限,真正遵规守纪,确保廉洁过节、规矩过节、安全过节。

一要自觉遵守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 思想

全体检察人员要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为契机,认真算好人生“五本账”,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时刻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守牢廉洁自律这条线,把好抵御诱惑这道关,抓好廉政建设这件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要自觉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坚持勤俭文明过节

全体检察人员要抓牢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层层压实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严格家教家风,坚持勤俭廉洁过节,严禁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及不良习俗,切实防止发生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

三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两级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甘肃省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倡导就地过节,提倡网络拜年,减少聚集性活动,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倡导家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以检察力量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四要自觉守牢安全底线,确保节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转

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各项保密规定,确保不出现 泄密事件;恪守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干警值班制度,做到严格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严禁聚众赌博、酗酒、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的发生,切实把牢安全底线,守住心中的戒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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