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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监督收监一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

时间:2022-01-04 15:52:13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自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嘉峪关市检察院三部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力求专项活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26名,有力推动了专项活动的进展。近日,市检察院三部再次联合多家单位同步开展病情鉴定、监督、收监工作,成功收监一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维护了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

经过专项活动长期的清理工作后,本市剩余的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都是难以执行的“老大难”问题,其中的罪犯于某某,因犯盗窃罪,于2017年3月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但因病一直未能收监执行刑罚。为使于某某的刑罚得以执行,市检察院三部、市城区人民法院、市看守所持续关注于某某病情变化,2021年12月,在发现于某某病情好转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对于某某病情进行鉴定,根据形成的工作机制,市城区人民法院邀请市检察院三部对监督过程、鉴定结果进行全程监督。经鉴定于某某的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市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于某某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于某某已于近期被收押至嘉峪关市看守所服刑。

在于某某被收押执行刑罚后,本市仅有2名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从专项活动开始的29名罪犯清理到现在仅剩2名,市检察院三部真正做到了时刻将责任 在肩上,时刻将使命记在心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工作方法,加大与各单位的协调联动力度,不断推动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维护法律尊严、建设平安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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