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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当好河湖卫士 共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9-16 09:38:53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公益诉讼检察助力守护一方水清河畅

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贯彻落实《嘉峪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促进河湖长制工作长效化、常态化、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助力嘉峪关市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嘉峪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联合市河长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等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对全市河道、河段及沿岸、湖库等开展重点巡查。

此次巡查组一行分别查看了讨赖河嘉峪关段、田家沙河等水域环境,向相关人员了解河道堤防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河湖采砂管理、河湖日常管理等情况。检察干警利用无人机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违规建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非法占用水域、滩地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巡查。巡查中,巡查组对相关单位和群众进行了河湖管理保护法律宣传,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通过联合巡查加强了成员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司法合力,以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目标,加强联动治理,实现水环境保护的常态化、长效性。

下一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河湖长制办公室协调配合,把检察长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定期联合对辖区河湖开展巡河检查,以巡河(湖)发现的问题为契机,持续推动构建河湖管理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共同守护嘉峪关市河湖生态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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