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目标,以“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主动融入中心大局,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保护问题,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办理的关城墙皮案、再生资源回收污染环境案被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案件,市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精准服务大局,聚焦民生融入社会治理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打造“六个典范”重点任务,自觉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放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聚焦绿色发展,集中力量办理恶意倾倒垃圾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清运“野麻湾长城2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筑垃圾2.1万㎡,有效恢复文物和农村人居环境风貌。聚焦食药安全,通过开展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推动解决乡镇市场监管缺失问题,案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宣传。聚焦国财国土保护,针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整治工作,追回欠缴租金37.55万元,保障国有财产、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1起国有土地长期闲置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得到市政府批复支持。加大个人信息安全领域办案力度,督促撤销行政机关公示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资料1000余条,案件信息被省委政法委刊发宣传。
践行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守护民生福祉
紧盯群众身边“小事”,聚焦群众身边“难事”,以检察履职精心守护群众幸福安康。针对市区内废品回收量大物杂隐患多,严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和居民正常生活的突出问题,为有效解决整改后反弹回潮,我们综合运用磋商、听证、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方式,依次跟进、协同发力,督促12家行政机关组成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中整治,推动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嘉峪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彻底解决市区废品回收站污染环境顽疾。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人民法治》等杂志刊发,最高检、省人大常委会、省检察院等相继转发宣传。案例被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反映》采用。针对外卖骑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外卖运营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市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相关案件信息被市委政法委刊发。
优化创新机制,打造公益诉讼雄关样本
以公益诉讼“创名片”及“亮点促一线 品牌促一院”为目标,打造“益嘉同行”公益诉讼亮点品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件,起诉2件。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代表+公益诉讼”“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聘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公益观察员,实现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及时有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人大代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被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纳入“五个品牌”之一,获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工作经验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省级媒体刊发推广。为发挥跨区域法律监督职能,维护“一带一路”(河西段)公共利益,与张掖、酒泉、武威等兄弟市院联合出台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监督机制4项。与市文旅局、市水务局分别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办理长城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居全省首位,工作信息被《人民法治》《甘肃法治报》等刊发;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水资源安全有效利用。与市审计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更新办案理念,全面增强公益保护效果
树立数字检察理念,通过数据共享、线索归集、类案办理,盘活四大检察数据库,打造“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监督路径,通过运用法律监督模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精准有力监督主管部门全面履职,实现靶向施治,推动健全完善行业、领域治理体系。积极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辅助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130余人次,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履职提供专业支持。全年共发布原创信息62篇,其中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检察日报》《中国人大》《人民法治》《人民监督》等国家级媒体刊发9篇,被《甘肃法治报》《甘肃日报》等省级媒体刊发36篇。被省检察院《甘肃检察简报》采用1篇、《公益诉讼情况反映》采用10篇,立体呈现了全市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的举措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