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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全省刑事检察暨未检工作会议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时间:2025-03-03 10:08:3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暨未检工作会议,嘉峪关市检察院以《优机制 强措施 抓质效 最大限度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为题进行书面经验交流。2024年,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积极探索,综合施策,全面激活自行补充侦查权运行。共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案件96件,1件案例获评全省十大监督案例,相关办案经验在《检察日报》刊登;全市刑事案件不诉率较上年度下降12.4%,案件质效明显提升。

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开展。出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细化补查方式,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优化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科学设置评价体系,将自行补充侦查案件数量和质量纳入绩效考评,尽可能客观地评定自行补充侦查工作业绩,激发内生动力。以务实举措保障工作推进。上下一体全面协同推进,全面落实备案实质化审查机制,适时指导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守牢案件质量底线,办理备案案件1735人。左右互通强化协作配合,依托侦协办构建横向沟通协作机制,组织检警同堂培训、案件会商等28余次,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积极推进侦查业务交流;双方通力合作,借助侦查技术共同完成部分疑难、复杂案件补查工作,提升办案质效。以真抓实干提升工作成效。聚焦“亲历性”,把好“质量关”,在办理一起逃税案中通过自行补充侦查亲历办案过程,最大限度实现“内心确认”与“客观真实”有机统一,该案提起公诉后涉案公司、被告人均被依法判决。聚焦“及时性”,把好“效率关”,在办理一起诈骗案件时针对证据不足、定性存疑的情形,以自行补充侦查代替退回补充侦查,完善补证、查清事实,使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快速进入审判环节,提升诉讼效率。聚焦“主动性”,把好“打击关”。在办理一起伪造武装部队公文、印章案中,对发现的可能存在漏罪、漏犯及时开展监督,经自行补充侦查成功追加该证人为犯罪嫌疑人,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聚焦“全面性”,把好“监督关”,在办理一起组织卖淫二审案中,对于上诉人的举报,经发函要求公安机关侦查未果后,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监督立案1件,有效避免犯罪行为“无人问津”现象。总结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强化工作调度,党组重点督办,及时总结复盘,确保扎实有序推进。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路径研究”理论文章,狠抓成果转化运用,发挥精品带动效能,实现以检察理论的发展进步引领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的,更好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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