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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推动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迈向新台阶

时间:2025-04-10 09:28:3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作迈向新台阶,202549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市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两级院各部门负责人和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2024年度嘉峪关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课题完成情况,并对2025年度课题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随后,三位理论研究骨干进行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在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工作中的经验和心得。

会议强调,检察理论研究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智慧源泉,通过深入研究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司法规律、探索制度创新,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不断丰富和完善检察学的科学体系。实践创新研究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的关键支撑。积极开展检察理论与实践创新研究,展示检察机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有助于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会议要求,要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紧贴服务经济社会全面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平安法治建设等大局工作开展研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能力水平和工作质效。要围绕服务检察职能,就“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检察理念的转变、法律监督能力效果的提升、重大检察改革项目的落实等重点工作,主动开展研究,为决策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要围绕服务法律监督一线,针对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敏感疑难案件,以及司法办案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开展研究,为司法办案提供高质高效的指导性、对策性意见。要围绕检察理论研究队伍建设,正视短板弱项,把研究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将理论研究成果纳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和晋升晋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调动广大检察人员参与检察应用理论研究的积极性,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力争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亮点工作,推动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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