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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19 08:59:38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2018年1月17日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玉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市检察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为推动实现“两个率先”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充分利用检察资源,更加有力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的重点热点问题,制定实施《市检察院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率先实现转型跨越、率先建成小康社会37条措施》,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保驾护航。

——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非公经济发展。与嘉峪关丝绸之路文化博览园、棚户区改造等5家重点企业项目签定了《服务协议书》,制定《服务重大企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为企业项目提供法律帮助,多次与市发改、建设等单位共同给项目资金发放、风险管理等“会诊”、“把脉”,给项目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提出预防建议16条。定期发放廉政宣传资料,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项目人员的廉洁意识,保障了政府投资和项目资金的安全。落实平等保护要求,多管齐下服务非公企业发展,联合市工商联、法制办、司法局共同组织“法治服务进商会、进企业巡回宣讲会”5场次,帮助解决多起企业法律诉求。为160余家非公企业讲授法治课9场次,组织1300余名非公企业人员参加庭审观摩和警示教育,增强了他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

——主动融入“三农”发展建设。选派2名科级干部全年驻石桥村开展帮扶,推动精准扶贫。联合市委农办等5家单位,帮助石桥村改造灌溉渠和村组道路,建设光伏发电站。持续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帮助,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托检察职能,对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社各类补助资金和农村中小学营养早餐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预防调查,强化“三级公开”和“三级报备”制度。对乡镇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34场次,编发服务“三农”书籍资料4500余册、宣传资料1000余份,乡镇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

——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的检察建议3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监督纠正监管不严等问题4件。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综治、禁毒、反邪教等工作措施,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源头治理,联合公安、环保、国土、农林等行政执法机关,集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全面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共组织巡讲23场,覆盖19所学校3万余名学生,有力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该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

——积极构建信访工作新机制。新建功能完善的信访接待大厅,创建网络服务平台,实现视频接访,畅通群众利益诉求通道。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坚持“三个穷尽”原则,认真接待、依法处理每一起来访案件,共接待群众来访248件320人次,集体访3批50余人次。引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依法引导申诉,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运用法律手段开展信访稳控工作,以听证会的形式,对老上访户李某某的申诉事项进行公开听证、公开答复,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多举措开创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在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在6个城市社区和三镇设立9个派驻检察室,招录工作人员常驻检察室开展工作,全面发挥检察室接访、监督、预防和服务的职能,全力打造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积极参与社区综治维稳,配合辖区开展犯罪预防,参与处理控告申诉和矛盾纠纷调处56件,为基层干部群众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法治宣传113场次。深入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监督活动78次,深入派出所开展法律监督活动98次,对110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跟踪监督。开展代表委员联系工作,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帮助提高检察工作服务基层的水平。

二、全面履职主动作为,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各项检察职能,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力推动“平安嘉峪关”建设。全年受理批准逮捕案件221件308人,同比案件数下降8.7%、人数下降10.5%;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2件810人,同比案件数上升5.9%、人数下降4.7%。依法批准逮捕了4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办理了危害我市近万名群众的“龙炎”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涉众型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经济秩序安全稳定。办案中注重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大人权司法保障,对7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8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在押的20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积极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94件94人,提高了诉讼效率,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非羁押诉讼、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结合办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全程帮教。联合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条件,该项工作受到省委政法委的肯定和好评。

——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0件14人,同比上升150%和180%。立案侦查并起诉了我市银行工作人员伙同酒钢(集团)公司原工会财务部负责人冉某某贪污、挪用公款系列大案,该案件涉嫌贪污197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2.75亿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2件5人,同比上升100%和66.7%,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实现转隶画上圆满的句号。持续构建多层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深入项目建设单位、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调查12次、个案分析9件,发出预防检察建议47件。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法治讲座和廉政教育180场次,组织2600名公职人员接受警示教育50场次,定期给国家工作人员编送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手机报。联合嘉峪关邮政分公司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编印邮资封10000份,向全市领导干部发出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公开信1373份,与腾讯公司合作,发送预防职务犯罪微信10000条,在市区邮政网点设置预防宣传专栏,传播廉洁理念,强化犯罪预防。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334次(含组织人事查询1612人),促进了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9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纠正漏捕3人,追加漏犯15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办理二审上诉案件1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1件1人。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提出量刑建议675人,法院采纳率90%以上,推动了刑事司法裁判规范化。构建侦查监督部门和派驻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2+1”法律监督新模式,促进了派出所规范执法。针对刑事执行场所不规范执法,发出书面纠正意见18份。开展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专项活动,监督收监3人。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检察,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支持起诉等手段,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

三、深化改革落实司法责任,更加有力地保障检察权高效运行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改革部署,把承接顶层设计与注重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细化落实各项改革举措,司法改革成效明显。

——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履职要求,将现有检察人员分为员额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建立三类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将员额制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及时调整到城区院办案一线和办案任务重的部门。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科学设置新型检察官办案组35个,检察人力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优化。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办案质量、效率稳步提升。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和三类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废除传统的三级审批办案模式,一般案件均由检察官独立决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规定,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直接办案87件。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加大对办案过程的监督管理,有效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排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督促起诉意见7份,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并依法整改5件,水源地迁建尾款给付、民丰化工污染土地修复、南河滩非法采砂等问题得到了及时妥善解决,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和良好生态环境的恢复向好。对未采纳检察建议的单位提起公益诉讼3件,其中1件法院已作出检察机关胜诉的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2万元,另2件公益诉讼案件法院正在审理中。

——全力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市委保持一致,认真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各项试点任务,及时掌握队伍思想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院反贪、反渎、预防三个机构及所属人员已平稳有序转隶至市监察委员会。

四、自觉接受监督,更加有力地提升执法公信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健全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要检察工作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市院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了开展公益诉讼、监督立案和贾录忠信访情况的报告,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开展的各项工作调研。邀请1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和涉法涉诉信访听证会等活动。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出台《公开审查逮捕案件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审查,这一做法得到省检察院的肯定并被推广。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实现网上网下控告、申诉、查询、告知“一站式”阳光服务。建成“智慧”检务大厅,稳步推进电子卷宗和案件数据共享。新建智能赃证物管理室,实现涉案物品的信息化管理。完成全省异地容灾数据备份中心、看守所分支网络及控告申诉接待大厅建设,全年接待网上案件查询163人次,律师辩护代理与网上预约73件,接待律师阅卷132人次。在“两微一站”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65件,公开法律文书393份、重要案件信息41件,促进办案工作透明化。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依托检察机关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网上全程动态监控,同步跟进监督,对违法违规情形和不规范问题,及时通过流程监控进行纠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两级院办理的180个案件进行全面细致评查,“倒逼”检察官严格规范办案,在省委政法委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中,市院参评的案件优秀率达100%。通过智能化手段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扣押冻结款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

五、以党建促队建,更加有力地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抓好党建为引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责任,持之以恒强化队伍教育和管理。

——基层党建工作成效明显。院党组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改选了9个基层党支部,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支部班子,建成主题鲜明的党建活动室,极大的充实基层组织和阵地建设。制定完善“三会一课”及谈心谈话、红黄预警等20项制度,切实以制度建设靠实党建工作责任。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70项任务逐条分解,开展“七个一”党建系列活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23次,党组成员授党课28次,各支部集中学习130次。十九大召开之后,各党支部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研讨、知识测试、发放口袋书等形式,扎实抓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全员全程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检察院和院志愿服务队分别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优秀志愿服务组织”,3名干警在创城工作中受到表彰,8名党员被授予“最美雄关人”称号。

——公正廉洁执法全面落实。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党内法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廉洁从检教育,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紧围绕“三重一大”事项、办案安全、涉案款物、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开展检务督察39次,有效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建成特色鲜明的检察廉政文化长廊,营造浓厚的检察廉政文化氛围,教育干警忠诚、为民、担当、公正、清廉。 

——队伍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弘扬“工匠精神”,多举措推动干警业务素能提升。制定了《嘉峪关市检察官业务研修办法》,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案件评查、法律文书评比等活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选派干警参加各类研修培训班397人次,参加网络培训278人次。4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2个集体和7名干警受到省检察院表彰奖励,干警撰写的16篇业务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获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需要;二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与法治建设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务”建设还需加大力度;四是部分干警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新要求,队伍整体素能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通过不懈努力和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检察职能,切实担负起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为推动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领会精神实质,在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上有新气象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全面深刻领会十九大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以贯之坚持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检察队伍忠诚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围绕中心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上有新作为

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建设的基本途径,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和社会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破坏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

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和办案模式转型,完善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聚焦民生民利,突出办理侵害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聚焦教育、医疗、居住、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完善信访控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为主要内容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能力。健全完善对涉毒涉病犯罪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和帮教机制,努力减少社会治理隐患。

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开创新局面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大力加强对资源环境监管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切实加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诉讼监督,从严从快批捕起诉生态环境领域的职务犯罪。下大力气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恢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检察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范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全面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五、全面深化改革,在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上有新提升

巩固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化建设,全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省以下人财物统管、聘用制书记员管理等其他改革。全面落实监察体制改革相关配套措施,做好和监察委案件线索受理、移交、审查起诉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配合有力、衔接无缝。完成市委和上级院安排的其他改革任务,推动检察权高效运行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

六、全面从严治检,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

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严明党的纪律规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更大的决心和务实举措,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检察队伍。持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将文明创建工作推向新的高度。创新干警培训教育机制,不断提升整体监督能力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守法治,秉公司法,脚踏实地,撸袖苦干,努力为新时代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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