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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11-19 09:21:35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2019年7月16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玉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现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下,我们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探索、勇于担当,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告。

一、基本情况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们积极在生态坏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摸排案件线索,截止目前共摸排案件线索30件,立案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已回复并采纳整改18件,3件正在回复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全部胜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1件胜诉,1件终结审查,2件在法院审理期间。

二、主要做法

(一)聚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工作纵深发展

1.主动汇报,赢得多方支持。始终把公益诉讼工作融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市院党组多次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2018年4月,我院在办理康旺养殖中心污染环境案时,在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的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市上主要领导要求政府督查部门将我院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列为督办事项,责成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认真整改,限期办结,侵害公益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检察建议功效得到有力的体现。

2.党组重视,为公益诉讼加动力。院党组将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院领导带头办案。为民行部门优先配备员额检察官3名,充实办案力量;加大装备配备力度,购置无人机等办案装备,为公益诉讼调查工作插上了科技翅膀。

3.内部协作,下好“一盘棋”。畅通了各部门之间资源共享、线索移送联动机制,侦监部门共向民行移交案件线索5件,经审查立案5件,其中已起诉1件,终结审查1件,正在办理3件。

4.内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主动对接法院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务等行政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建章立制、联合执法,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效率与质量。

(二)强监督,全面履职筑牢办案质效

紧紧围绕三大攻坚战和市委中心工作,依托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办案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影响、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近两年来通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促成了我市一批规章制度的落实,使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越来越规范,保障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

1.服务绿色发展,依职权办理生态环境领域案件。一是聚焦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见成效。二是依托“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针对排查期间发现的其他线索,我们积极立案查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三是紧盯固体危废与土壤污染问题,严肃查处污染环境的案件。四是积极参与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定期派干警参加联合执法检查,预防大气污染,保护我市青山蓝天白云。

自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我们因大气、土壤、水、草地环境污染向市环保局、水务局、农林局发出检察建议1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件,先后办理了市农林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康瑞工贸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市污水管理处排放水污染物超标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通过办案有力地促进了环境污染问题的预防与治理,体现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2.加强资源保护,促成各类资源合理开发利用。针对我市非法采砂问题屡禁不止,市院民行处干警调查了全市商砼站砂石料的进货合同及相关情况,发现非法采砂线索7起,越界开采1起,经审查立案7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非法采矿,保护了环境资源。

3.保护舌尖安全,推动解决食药领域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二是针对校园食品安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今年春季开学伊始,我院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督相关行政单位依法予以查处。三是理顺了我市“地沟油”问题。在我院的监督下,多家行政机关积极行动,形成合力,对饲养泔水猪的养殖场进行整体搬迁,对养殖场的环境进行了清理,并通过对全市餐厨垃圾统一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对地沟油的生产加工、环保、销售,加大了各环节的监督力度。

(三)抓落实,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

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深植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力求办理的案件不仅要取得好的法律效果,还要有好的社会效果。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使行政机关认识到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也清醒的认识到公益监督的重要性,从消极应对到积极作为,主动联系检察机关联合执法。2018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市检察院联合执法2次,累计20余天;与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8次。如在办理人大代表举报嘉峪关龙腾畜牧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和中央环保督查的4起木兰城环境整治项目中,嘉峪关市国土局主动联系市院民行处,开展了联合执法,共同对相关企业释法说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快整治进度。

(四)重宣传,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影响力

借助检察开放日、法律宣传周、走访人大代表、“互联共转”、两微一端、派驻检察室等活动、平台积极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扩大公益诉讼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借助市委党校的培训平台,在干部培训班中宣讲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三、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在公益诉讼工作开展实践中,我们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制约了我们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力度。

1.对公益诉讼工作认识还需加强。无论是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有不足,缺乏推进工作的担当意识和开拓精神,存在观望、等靠思想和畏难情绪;因为行政责任追究机制,使行政机关仍然存在抵触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负面情绪,对于检察建议指出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予承认、应付了事、整改不彻底等情形,给检察机关办案增加了压力。

2.检察建议刚性还需加强。对已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没有除起诉外的有效措施保障检察建议的落实,办案力度还不够。

3.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信息平台仍未搭建,无法实现共享行政机关的投诉举报数据、行政执法信息,制约了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发展。

4.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度、认知度还不够高,人民群众主动提供案件线索较少。

5.队伍能力素质还需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对检察人员的理论素养、业务能力有更高的要求,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的新形势新任务下,迫切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加强学习、补齐短板。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争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

2.紧紧围绕人大立法精神,加强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工作力度,将立法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3.在中央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领域,继续审慎探索开展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等”外领域公益案件,使我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台阶。

4.在落实检察建议的刚性保障制度方面下狠功,对不履职的行政机关,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将相关情况报告相关上级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

5.大力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对干警开展专项培训,倡导干警在办案中注重案中学、实践学、交流学,鼓励干警边办案边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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