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组织考察情况,经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2021年9月29日研究决定,同意:
何生海同志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副主任;
田发辉同志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新城镇检察室副主任;
屈金鑫同志任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明珠社区检察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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