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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报告质量提升年】嘉峪关市检察机关部署2026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时间:2026-06-09 10:15: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抓实案件质量评查 深耕审查报告提质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每案必检”工作要求,扎实推进2026年“审查报告质量提升年”活动。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2026年上半年全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瑜韬主持会议,两级院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精心部署 依托跨域交叉评查夯实办案质效

“不仅要低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会议特别强调了本次评查的一大亮点——与酒泉市院的交叉互评机制。这不仅是落实省院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创新举措,更是打破地域壁垒、实现业务交流的重要平台。

案管办详细通报了本次评查的抽评案件情况及交叉评查的具体安排。据悉,本次评查打破了以往“自产自销、自我循环”的封闭模式,精选了11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交由酒泉市院进行“把脉问诊”。同时,我院干警也将对酒泉市院的案件进行同等标准的评查。

这种“互换角色、互为镜鉴”的模式,旨在通过外部视角的介入,破除本院干警长期形成的思维定势和惯性盲区。这不仅是一次业务的比拼,更是一次理念的碰撞,要求干警们在“找茬”与“被找茬”中,精准把握评查中的共性问题与个性差异。

互评互鉴 紧盯文书报告质量做实精准靶向评查

本次评查紧扣2026年“审查报告质量提升年”的活动主题,将评查的重心牢牢锁定在“文书质量”这一核心环节上。会议指出,审查报告是检察官办案思维的“可视化”载体,其质量直接决定了后续诉讼活动的成败。会上,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各条线审查报告重点要素叙写清单,梳理了往期评查中常见的“机械套用模板”“说理不充分”“证据分析不透彻”等顽疾问题。

会议明确要求,评查工作要坚持“真评实查”,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评查不是走过场,更不能搞人情世故,要敢于揭短亮丑。特别是在审查报告的评查中,要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逻辑论证等维度进行全方位扫描,确保每一份报告都能成为指控犯罪的坚实基石。

以评赋能 褒优纠瑕并举助推办案规范

“评查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问责,而是为了提醒警示、查漏补缺。”会议最后对全体干警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大家端正心态,正确看待评查结果。评查是规范司法、防控风险、提升质效的重要管理手段,开展常态化自我评查,目的不是追责问责、否定干警工作,而是提醒警示、查漏补缺、纠偏纠错。评查员既要看到不足,也要看到成绩,要善于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好的亮点,提出中肯的意见建议。

通过此次动员部署,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化“审查报告质量提升年”活动成果,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转化为整改的动力,将兄弟院的优秀经验转化为自身的办案本领。市检察院案管办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评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真正让高质量的审查报告成为嘉峪关检察的一张亮丽名片,为维护司法公正、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优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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