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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丨嘉峪关市检察机关“点、线、面”结合全方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时间:2022-07-04 08:54:46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2021年以来,嘉峪关市检察机关坚持惩治、预防与保护相结合,认真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和嘉峪关市未检工作实际,“点、线、面”结合全方位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全市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找准着力“点”不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利用开展专项行动的契机有针对性 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分别向辖区旅馆、宾馆、酒店张贴宣传海报234份,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张贴宣传海报144份。城区检察院借助本市公共场所的LED大屏和公交车车载流媒体,对未成年人公益短片《聚光》进行全天循环播放。二是推动落实入职查询制度。督促市教育局及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共对1912名学校工作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工作。三是肃清校外培训环境。联合7家单位共同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项监督活动,共检查校外培训机构144家,对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四是做实做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结合办案情况特点及学校法治教育需求,更加注重实效,及时更新制作精品法治课件,为学生提供更为科学、丰富的法治营养套餐,先后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47场次,覆盖学生2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千余份,巡讲课程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精品微课程。

打造协作“线”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一是打造“一站式”询问办案平台。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推动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覆盖,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9件。办案中严格落实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司法局、卫健委会签的《关于建立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建成1处集心理咨询、身体检查、谈心谈话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二是推动开展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针对案件中发现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 未成年 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督促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3人次。三是司法救助传递检察关爱。与控申、刑检部门建立信息快速通报、救助衔接等机制,向控申部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件。经控申部门审查,向2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6.03万元。四是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针对部分遭遇监护侵害、监护缺失、抚养权、监护权纠纷等严重侵害的未成年人,联合社区对监护人、涉罪未成年人共同开展控辍保学、家庭教育指导5人次,监督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职责的履行。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当事人申请追索抚养费案件支持起诉,最终为当事人当庭追回抚养费2万元,并敦促双方达成后续的抚养费分笔支付的调解协议。

扩大保护“面”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一是开展亲职教育凝聚家庭保护合力。针对因未得到妥善监护教育而导致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积极开展以监护人为对象的亲职教育,以“面对面”家长课堂的形式,改变涉罪未成年人家长错误的教育观念,给予其积极引导。开展亲职教育34人次,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监护人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2份,帮助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二是检校共建凝聚学校保护合力。以校园为 预防 重点,向8所学校选派2名党组成员、6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定期深入校园了解校园安全相关问题,协助学校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对预防学生违法犯罪、校园综合治理情况提出建议,1名未检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法治副校长。三是构建专业化社会支持体系凝聚社会保护合力。与市民政局、团市委签订《嘉峪关市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框架协议》,推选组建“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库”,共同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的讯问、心理疏导以及对其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等帮教工作,形成了检察主导、多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预防、关爱、帮教、救助大格局。四是发挥“检察+”作用凝聚政府保护合力。携手相关行政单位对全市歌舞娱乐场所、酒吧、旅馆业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KTV、酒吧110家,网吧10家,旅馆45家,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五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凝聚司法保护合力。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并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化解心理问题;严格执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充分保障未成年人 诉讼 权益;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规定,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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