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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公益诉讼丨主动担当 能动履职 以高质量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守护群众品质生活

时间:2022-07-11 15:04:57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今年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紧盯公益损害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依法能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创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关键领域和重点问题,依托省院“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活动,主动履职服务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开展耕地保护特色小专项活动,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司法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重点,围绕增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推动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诉源治理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最突出的体现。针对养殖场随意堆放畜禽粪便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及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主动开展跟进调查,发现源头性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监督职能,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方式,与诉前检察建议形成叠加效应,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各方就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问题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督促清理畜禽养殖废弃物2000余方,有效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升乡村宜居水平,为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在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中加强公益诉讼监督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各项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坚持把土地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加大对耕地“非农化”等行为惩治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针对嘉峪关市峪泉镇黄草营村一组个别村民撂荒耕地,改变耕地农业用途,破坏种植条件长达数年时间的行为,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各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已督促村民对相关耕地进行复耕。同时,以案为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村、镇干部和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对耕地保护 重要性 和紧迫性认识,明确目标责任,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利用耕地资源,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在整改效果跟进回头看时发现,相关耕地已复耕完毕,种植的植物也已发芽,生长情况良好,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

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将窨井盖治理的“点”辐射至城镇基础设施管理的“面”,对全市主干道交通设施及窨井盖残破、缺损、侧翻等情形全面排查,针对城市道路窨井盖、沟盖板存在破损、移位等安全隐患问题,协调行政机关和产权单位召开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工作推进会。通过解读法律法规,打破行政机关和产权单位对窨井盖事故责任的传统认识,完成从“被动工作”到“主动作为”的思想转变。会后,行政机关督促产权单位积极排查井盖44277个,修复破损井盖723个,补装缺失井盖230套,切实消除、防范重大安全隐患和侵害危险,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该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通过不断讲好公益诉讼检察故事,展示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认同感。

积极稳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用心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法制 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发力。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安全。该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并被省检察院、搜狐网等多家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我管”促“都管”推动相关单位就窨井盖安全问题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真正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最大限度的保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今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严标准,全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我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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