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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以“案管之责” 助力“社会之治”

时间:2022-08-10 10:10:03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充分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不断在“智能化”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检察建议质效上下功夫、在提高检务公开工作水平上下功夫,努力探索智能化治理与检察为民服务相结合的道路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案管工作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案管力量。

以智治支撑、强化检察智能化建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案管办始终坚持以“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的建设理念,打造智慧案管中心、优化智慧司法办案系统、建设智能听证室。一是以让数据多跑路为目标,加大对互联网阅卷的推介力度。通过互联网为律师提供案件绑定查询服务,建立网上律师预约申请和身份核验机制,实现在线查询、业务交流、预约阅卷等工作,保障律师对应知情的内容应知尽知、应知早知、应知快知,做到阅卷“零跑腿”。二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互通。抓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与甘肃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系统收送案衔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业务网上协同办理,信息一次录入即可循环使用,提高效率,节约成本,通过办理过程的“留痕”,加强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三是高标准建设检察多功能听证室。新建检察听证室占地面积62平方米、可容纳30人,集同步录音录像、互联网直播、检察听证网对接等功能,听证室除了用于公开听证直播,还兼容公开宣告、案件研讨、视频会议、远程提审等功能用途,通过智慧听证室检务保障系统,提高检务公开的规范化、智能化和现代化水平,助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以精准开良方、提升检察建议质效,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案管办立足职能,依托检察建议在预防犯罪和维护法治、规范执法司法行为、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延伸执法效果等重要作用,将检察建议统管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和载体。一是强化审查监管。通过严格落实检察建议必要性、合法性、规范性、说理性审查备案程序、加强质量监管、加大案件质量评查、落实检察建议归口管理制度等措施,精准研判制发检察建议到“三个效果”,促进提高检察建议整体质量和规范化水平。二是狠抓督促落实。坚持质量与效果并重,在提高检察建议案件质量的同时,把监督落实问效摆在突出位置,加强与两级院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使检察建议刚性效果更加明显。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建立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向市纪委监委抄送制度,依靠市委相关部门和市政府支持,多渠道增强监督合力,确保检察建议落地做实有成效,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效能明显增强。

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公信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

案管办以最高检《检务公开事项负面清单》为基底,积极探索稳妥扩大检务公开深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以监督取信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着力打造开放、透明、动态的“阳光检务”新格局。一是提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主动适应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加快由“应公开尽公开”到“能公开才公开”的理念转变,大力加强审核力度,严把审核质量关、严把复核纠查关、严把监督预警关,并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研讨磋商机制,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加强部门间协作联动,畅通信息公开问题反馈渠道,及时充分消除相关部门对案件信息公开的认识分歧,持续增强干警工作执行力和信息安全意识,连续多年未发生因公开不当引发的负面舆情和炒作。二是大力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坚持“能公开尽公开、能听证尽听证”的理念,及时建设全市检察听证员库,精准界定公开听证范围,把案件公开听证作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三是持续优化人民监督员工作。以制度为纲,优化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细化监督活动范围、具体程序和时间节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增强办案人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以创新为根,主动探索人民监督覆盖领域,在“创新动作”上主动谋划,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及案件质量评查等司法活动,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定期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以成效为本,注重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协商对接、情况通报,共同协商规范人民监督员选派程序,完善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反馈机制,保障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有序开展,建立“事前沟通+事后反馈监督+后期跟踪落实整改”的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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