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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案管办开启“三种模式”认真开展涉案财物清理核查工作

时间:2022-08-10 10:12:11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切实有效加强对涉案财物的监管,近期,市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组织人员通过“线上+线下” 方式 ,认真扎实对2022年上半年涉案财物进行全面清理核查。主要采用“三种模式”,核查受理入库环节是否有遗漏、差错,在库保管环节是否有损毁、灭失,出库移交环节是否合法、合规,款项处理是否及时备案,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案相符。

逐案核查“过筛子”

为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案管办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对涉案财物在入库、保管、处理、出库等环节中是否规范,进行全面核查核对。通过筛查,所有涉案财物均案与物一一对应、案与款一一对应,涉案物品入、出库及时准确,涉案款项扣押、存入、移送手续齐全,账实相符,合法合规,对于监管工作既无投诉或被举报,亦无截留或挪用等违法违纪情况。

反复排查“防漏网”

为进一步明确积存财物明细和积存原因,案管办开展全方位的盘库工作,紧紧围绕“盘库数”“线上系统登记数”“线下监管台账”三本账,进行再次排查。通过排查,所有在库涉案财物均一案一账、一物一卡,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表示清晰且排放整齐,未结案在库物品均无遗漏、无遗忘、无遗失。

一物一档“登记清”

为加强不起诉案件结案后留存本院的涉案物品保管,案管办逐案对不起诉留存本院的涉案财物进行登记造册。登记内容包括在案记录、裁判结果、财物处置等相关情况。通过登记反查,所有不起诉留存本院的保管的涉案财物均保管妥当,无丢失、无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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