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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时间:2022-04-19 09:33:01 来源:  作者: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3月31日上午,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杨茂海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最高检提出的“质量建设年”,是贯彻“三新一高”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重要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扛稳压实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断推向深入,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以能动履职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不移把牢政治方向,不断筑牢政治忠诚的根基;聚焦“国之大者”,坚持能动检察,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力有效服务保障嘉峪关市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纠“四风”树新风;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一以更高站位把牢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把握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保持政治定力,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要以更高标准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政治建设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动力和保证,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做到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同频共振,推动检察机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盯嘉峪关“三地两点”功能定位,围绕“打造省域副中心 建设西部明星城 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嘉峪关新征程”的奋斗目标,能动履职,坚决扛起护航嘉峪关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责任。三要以更严基调紧绷公正廉洁司法之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正风肃纪,扎紧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干警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算好人生“七笔账”,把好清廉“六道关”,拧紧思想“总开关”、把稳从检“方向盘”。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充分发挥“三个规定”改善司法环境“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安全阀”、保护检察干警“护身符”作用。四要以更实举措加强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确保司法权公正高效行使。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要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指引》《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把检察权置于阳光下运行。要认真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和《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在省院统一领导下精准追责惩戒,并严格执行《嘉峪关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及时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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