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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质量建设年要求 全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三)

时间:2022-07-05 09:35:44 来源:嘉峪关城区检察  作者: 点击数:

2022年是检察工作的“质量建设年”。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为目标,积极能动履职,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期,“嘉峪关城区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质量建设年”专栏,全面总结各部门落实“质量建设年”的具体举措和推进情况。


以能动履职书写好“质量建设年” 答卷


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以“质量建设年”为提升契机,坚持“过得硬”“求极致”理念,抓重点、破难点,保底色、增亮色,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实现部门工作全方面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为民司法,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依托与市城区法院建立的支持起诉联系机制,主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受理农民工讨薪类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6件,帮助多名当事人追讨劳动报酬共计14万余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贸市场“八两秤”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的能动履职,校准老百姓心里对党和政府的“准星”,相关案例被《检察日报》3.15专栏报道。

二、运用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监督协调发展。对办理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中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收集梳理证据材料后移送公安机关,并依托刑事案件侦办情况,依法对民事案件提请上级院抗诉后获采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发现公益诉讼线索2件,目前已通过一体化机制履行诉前程序,守护公益的同时,切实做好诉源治理,打好公共利益保护“提前量”。

三、践行“枫桥经验”,助力社会矛盾化解。把民事和解贯穿办案始终,积极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达成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案中,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多次释法说理,被执行人在办案环节清偿了全部42万元欠款,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监督申请,实质性化解了纠纷矛盾,最大限度修复了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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