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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动态

全面推进落实“两法”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时间:2022-07-15 09:01:23 来源:嘉峪关城区检察  作者: 点击数: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紧围绕“质量建设年”要求,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近期,“嘉峪关城区检察”微信公众号特开设“亮点工作”专栏,全面总结各部门开展亮点工作的举措和做法。

2022年以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质量建设年”契机,利用未检统一集中办理机制,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扛起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的主导责任,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坚持惩教并重

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法治蓝天

秉持“专案专办、特殊保护、人性司法、预防为先”的理念,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是立足检察职能,强化司法保护。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全面履行监督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案件质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 原则 ”,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少捕慎诉慎押”,不起诉率100%、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100%。二是细化特殊制度,完善“特殊”保护。在办案中积极适用检察特殊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援助,自行补充社会调查。通过亲情会见、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等方式,帮助修复和构建良性亲子关系,达到未成年人保护全面化、精细化。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校园和社会保驾护航。三是深化精准帮教,降低涉罪风险。对涉案未成年在校学生及时开展分级矫治和帮教工作,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积极与所在学校沟通协作,互通情况,共同开展考察期帮教工作。同时,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学生,在细致外围调查的基础上,因人施策开展临界预防,及时降低高危未成年人的涉罪风险,未成年人帮教率达100%。

突出综合保护

推进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深化“未检+”工作模式,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等手段,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一是成功支持起诉,助力抚养到位。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办理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通过调查取证、案情会商及出庭支持起诉,为未成年弱势群体“撑腰”,不仅让抚养费履行到位,更让亲情归位,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形成保护合力,解决监管缺失。针对因监护人涉罪而导致未成年人无人监护的案件,检察机关多次与涉罪监护人及其亲友、社区、法院深入沟通,协调能动履职、法律帮助、心理辅导等方面内容,形成工作合力,最终帮助孩子顺利回到失联多年的母亲身边,避免出现“监护真空”状态。三是双向督促监护,弥补家庭缺位。以新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在全面评估案发原因与家庭教育缺失、监管缺位的密切联系后,因案施策量身定制《督促监护令》,分别对涉案未成年人双方父母进行亲职教育,指明监护缺失的问题所在,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帮助建立健康和谐的亲子关系。

促推“六大保护”

织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网

以“我监督”促进“都保护”,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未成年人保护网,营造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一是丰富普法形式,推动学校保护落细。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开展法治巡讲,内容涵盖校园欺凌、网络安全、犯罪预防等方面,提高同学们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能力,增强老师们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同时,向市教育局及各中小学赠送《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书》,为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提供最精准、最权威的支持,相关动态被《检察日报》采用。二是派送案例“云礼包”,提升网络自护意识。充分利用“六·一”等特殊节点,探索运用“检察云课堂”开展法治教育,从网络游戏、网络兼职、网络购物等角度编发网络滋生犯罪的真实案例,力争引起学生、家长及学校对净化网络环境的高度重视,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方“网络净空”。三是开展诉源治理,营造社会保护氛围。为从源头上治理未成年人文身乱象,深入本市多家文身服务场所,重点核实相关门店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发放宣传册、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的标识。同时,向经营者发出拒绝为未成年人文身的倡议书,让“未成年人文身,父母同意也不行”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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