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以案说法 > 正文
以案说法

非法倒卖近800万美元,2名外币汇兑“黄牛”被批捕

时间:2021-01-27 09:13:53 来源:嘉峪关城区检察  作者: 点击数:

一、案情回放

近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依法批准逮捕。该案系嘉峪关市近年来查处的以资金跨境兑付,涉案数额最大的非法倒卖外汇案件。


二、办理过程

2016年底至2019年底,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下,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向商户、路人发放兑换外汇名片、或经他人介绍、微信群发布广告信息等方式,联系需兑换外汇的客户,然后由当地从事非法兑换外汇的人员提供能够直接接收外汇的离岸银行账户,以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业务。现查明,该二人非法倒卖近800余万美元,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甲、王某乙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


三、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从事涉外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都是违法行为。换言之,任何不通过银行或特许兑换机构实现的私下换汇,都是违法行为。我国目前的合法兑换渠道只有银行和特许兑换公司。投资外汇者应通过经国家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正规外汇交易平台操作外汇买卖,切勿通过私立机构或是个人平台私下进行外汇买卖交易,这可能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渠道,更可能使你成为贪腐分子和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及“帮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