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为更好助力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2023年2月,嘉峪关市检察院部署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在调查中发现,本市部分超市存在销售的食品生产日期不清楚、一些直接入口食品未用防尘材料遮盖等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履职情况】
2023年3月嘉峪关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后,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超市进行限期整改、警示教育和责任约谈,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后各超市加大了硬件投入,完善了散装食品标签信息,采取了防蝇、防尘、防虫等保护措施,食品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典型意义】
针对商超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扮演好“公益维护者”角色,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联动,共同分析问题成因,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实现精准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助推行政机关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1:2023年3月17日办案检察官在超市现场检查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