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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大红泉堡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4-01-08 11:24: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基本案情】

嘉峪关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国有文物保护单位明长城-大红泉堡被牧羊人安某某占用居住、饲养牲畜,文物安全和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履职情况】

嘉峪关市检察院立案调查后,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为防止激化矛盾、妥善解决违法行为人的生活困难,市检察院和行政机关与案件当事人安某某反复沟通,协助其在附近合适位置新建了住房和羊圈,堡内违法建筑物及生活垃圾被全面清理,安某某被聘为“文物保护协管员”参与长城文物保护,多年没有妥善解决的文物保护难题得到顺利化解。

【典型意义】

明长城-大红泉堡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独特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检察机关针对历史遗留的文物安全问题,督促并助力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在办案中积极化解矛盾,协助解决违法行为人的生活困难,防止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并聘请文物违法行为人担任“文物保护协管员”,实现了由“违法者”到“保护者”的身份转变,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36本案被最高检评为长城保护全国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专题采访。

1E21B1:整改前的大红泉堡2:整改后的大红圈堡3:2023年6月本案被最高检评为长城保护全国典型案例


4:2023年10月26日中央政法委报道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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